一、标准修订和发布的重要性及意义
氟在自然界中常以无机化合物的形式存在,氟及其无机化合物在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工作中长期接触过量无机氟化合物可引起慢性氟中毒,导致骨骼改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当高浓度吸入气态无机氟化合物,可引起急性氟中毒。
本标准代替GBZ 5—2002《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 GBZ 5—2002自发布以来对职业性慢性氟中毒诊断处理起到了指导作用。近年来,关于工业性氟病的诊断及处理的毒理研究、临床病例报告及职业卫生调查文献均有较大进展,标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进展。尤其2002版标准未包含急性无机氟中毒的诊断和处理,致使急性中毒发生时对其诊断和救治无标准可依,且急性无机氟中毒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和救治要点均具有一定特异性及潜在危险性,病情常凶险。因此,需要对标准进行修订。
二、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氟及其无机化合物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的诊断原则、接触反应、诊断分级和处理原则。与GBZ 5-2002相比主要变化有:(1)修改了标准名称;(2)将“工业性氟并诊断原则”修改为“慢性中毒诊断原则”;(3)将“骨骼X涉嫌改变的分期”修改为“慢性中毒诊断分级”;(4)删除了观察对象;(5)增加了急性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一)氟及其化合物急性中毒的临床表现,以呼吸系统急性损害及低钙血症为主,因此急性中毒的诊断指标以咽喉水肿、呼吸道急性损害及低钙血症的表现为主线,由于低钙血症可导致心脏损害,所以心律失常和猝死也列入本诊断的诊断指标。
(二)慢性中毒的诊断,首先必须有5年以上的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的职业接触史,且以骨骼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血(尿)氟的检查结果,根据骨骼X射线的改变进行判断。
相关链接:关于发布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