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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一轮申请支付的通知》解读
《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一轮申请支付的通知》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6-05

  为解决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关费用患者的医疗救助问题,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作用,保障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2014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65号),明确了定期开展救助基金申请支付的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2015年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一轮申请支付的通知》,要求地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及救助基金2015年第一轮申请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2015年上半年救助基金支付申请。二是积极协调做好救助基金审核支付。各地要总结经验,完善、优化支付流程,保障救助基金及时支付到位。三是要做好救助患者信息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情况。四是规范救助基金使用与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救助基金的申请、审核、支付等工作,保障救助基金专款专用。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一轮申请支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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