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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06-18

国卫办宣传函〔2014〕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2014年7月11日是第25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年轻人”(Investing in Young People),倡导家庭和社会保障青少年从青春期到成年安全、成功和健康的权利,确保青少年掌握健康知识、生活技能和能力。我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定于2014年7月11日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进展,倡导群众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84个示范市(地、州、区)要结合本地活动特色,根据2014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进展和妇幼健康服务方面的便民惠民措施,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当地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
  三、世界人口日前后我委将发布“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请各地注意采用和推广,进一步优化环境宣传和社会宣传。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14年世界人口日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请各地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报送我委。
  电子邮箱:xcsxxbs@126.com

  附件: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示范市(地、州、区)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6月16日

 

  附件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示范市(地、州、区)名单

 

  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怀柔区
  天津市:河西区、北辰区、宝坻区
  河北省:承德市、邢台市、石家庄市
  山西省:长治市、太原市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
  辽宁省:沈阳市、鞍山市、营口市、大连市
  吉林省:延边州、吉林市、辽源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齐齐哈尔市、黑河市
  上海市:虹口区、普陀区、宝山区
  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常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衢州市、宁波市
  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滁州市
  福建省:龙岩市、泉州市、漳州市、厦门市
  江西省:南昌市、吉安市
  山东省: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青岛市
  河南省:郑州市、焦作市、平顶山市
  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潜江市
  湖南省:株洲市、常德市、永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阳江市、深圳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柳州市
  海南省:文昌市
  重庆市:北碚区、永川区、万州区
  四川省:成都市、内江市、乐山市
  贵州省:遵义市、黔南州
  云南省:玉溪市、临沧市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咸阳市、宝鸡市
  甘肃省:酒泉市、甘南州
  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伊犁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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